扬州市江都地方税务局
关于送达2018年4月份《限期改正通知书》的公告
尊敬的纳税人(扣缴义务人):(名单详见附件)
你(单位)2017年10月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,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、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二十五条、六十二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一百零六条规定,现决定公告送达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》,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,即视为送达。请你(单位)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,到扬州市江都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(纳税服务局)办理纳税申报或报送有关资料。
如对本通知不服,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,六十日内依法向江都区人民政府或 扬州市江都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;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,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扬州市江都地方税务局第七税务分局
二0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
序号
|
纳税人识别号码
|
纳税人名称
|
未申报情况
|
责令限期改正内容
|
所属时期
|
催报时间
|
催报文书号
|
1
|
321088753902252
|
江都市荣汇电力器材厂
|
个人所得税、印花税
|
责令你单位收到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》15日内改正。
|
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
|
2018-4-23
|
江地税七限改〔2018〕114号
|
2
|
91321012788372546R
|
扬州市江都区林达动力机械厂
|
地方教育附加、印花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、个人所得税
|
责令你单位收到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》15日内改正。
|
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
|
2018-4-23
|
江地税七限改〔2018〕115号
|
3
|
321088558030073
|
扬州市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|
印花税
|
责令你单位收到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》15日内改正。
|
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
|
2018-4-23
|
江地税七限改〔2018〕76号
|
4
|
9332101205660089X2
|
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春风鹅业专业合作社
|
城市维护建设税、地方教育附加、教育费附加税、印花税
|
责令你单位收到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》15日内改正。
|
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
|
2018-4-23
|
江地税七限改〔2018〕77号
|
5
|
91321012MA1NF9FCXB
|
扬州琅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
|
城市维护建设税、地方教育附加、教育费附加
|
责令你单位收到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》15日内改正。
|
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
|
2018-4-23
|
江地税七限改〔2018〕88号
|
6
|
321088323912100
|
扬州海文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
|
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企业所得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
|
责令你单位收到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》15日内改正。
|
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
|
2018-4-23
|
江地税七限改〔2018〕93号
|
7
|
91321012MA1MGYG4354
|
扬州市威润精密五金有限公司
|
地方教育附加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印花税
|
责令你单位收到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》15日内改正。
|
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
|
2018-4-23
|
江地税七限改〔2018〕100号
|
8
|
91321012140937225A
|
扬州市德荣轻化设备安装公司
|
企业所得税
|
责令你单位收到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》15日内改正。
|
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
|
2018-4-23
|
江地税七限改〔2018〕104号
|
9
|
321088253000172
|
江都市亚通造漆有限公司
|
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
|
责令你单位收到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》15日内改正。
|
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
|
2018-4-23
|
江地税七限改〔2018〕108号
|
10
|
321088558030073
|
扬州市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|
企业所得税
|
责令你单位收到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》15日内改正。
|
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
|
2018-4-23
|
江地税七限改〔2018〕112号
|
11
|
933210125677802553
|
扬州市江都区景园油菜生产专业合作社
|
印花税
|
责令你单位收到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》15日内改正。
|
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
|
2018-4-23
|
江地税七限改〔2018〕128号
|
12
|
91321012140937225A
|
扬州市德荣轻化设备安装公司
|
印花税
|
责令你单位收到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》15日内改正。
|
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
|
2018-4-23
|
江地税七限改〔2018〕132号
|